时间:2016-10-07 作者: 编辑:
二、做好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不断加强、规范、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狠抓物资的进货、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食堂环境卫生和炊管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供应。
(二)负责全校供水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和维修,保证全校水电的正常供应。负责对外(自来水公司、电业局)业务联系和交费工作,对内及时抄表、核算和收费工作。负责校内水电的管理维护及节能工作,确保学校水电安全、节能、高效、环保运行。
(三)负责学校各类楼宇及公共场所(学生宿舍、体育场所、学生活动中心除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和楼宇安全工作,确保校园整洁、安全、美观。做好教学楼门窗、玻璃、桌椅等教学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有关法规、规范,积极钻研基建监督管理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基建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规范基建监督程序,认真做好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申请立项、报批、地勘、设计概算、监理、施工招投标、合同管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保修服务等管理工作。
四、做好学校公共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土地、公有房屋管理工作,做好公有房屋信息资料、校舍状况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职工周转房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租赁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校园绿化美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绿化托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校园绿化托管费用的审核工作。
六、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七、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