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07 作者: 编辑:
一、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我校使用的电梯、电锅炉均属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条例、规程、办法和文件。
三、锅炉的使用管理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的锅炉不得投入运行,已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运行时必须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锅炉定检证》。
(二) 司炉工、水质化验员未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操作证,不得上岗。
(三) 电锅炉运行管理的八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检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制度》《水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齐备,并悬挂在锅炉房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并定期进行修改,锅炉房有关人员要定期进行学习和测验。
(四) 锅炉事故要严肃处理。
(五) 运行锅炉力求水位、压力、温度、负荷、燃烧稳定,禁止超负荷运行。
(六) 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承压锅炉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承压小型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四、电梯的使用管理
(一) 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二)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电梯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三) 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 电梯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并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 电梯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该项工作。
(六)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对在用电梯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电梯的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时,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七)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五、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六、 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管理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我校特种设备由各使用管理部门按上述规定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