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屋管理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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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学校公有房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公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 二、负责掌握学校各个校区土地使用证、红线图、用地许可证等的基本信息,留存一份复印件。熟悉属于学校产权所有公有房屋的基本信息,建立公有房屋信息档案,随时更新校舍状况数据信息。 三、建立全校教职工周转房档案。 四、在学校分房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职工周转房分配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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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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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基建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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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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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草如茵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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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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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楼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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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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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水电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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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水电管理办法(试行) 2016-10-07 16:10:04 (藏大字〔2008〕10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水电管理工作,推进我校水电管理规范化,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做好计划用能、安全用能、节约用能工作,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及能源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由我校供水供电的单位、集体、个人和住户都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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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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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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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校各种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我校使用的电梯、电锅炉均属特种设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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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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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公共场所水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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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体育场馆、公共卫生间、道路、广场等未能计量收费的公共场所,水电费由学校全额承担,师生员工用水用电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人离灯熄、人走水关。凡下班后水电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公用房舍无人而电器(灯管、取暖器、电风扇等)还在工作的,应给予经济处罚,按运转电器额定功率20个小时运转电费的20倍处罚。教室及办公室内不得出现“长明灯”和白天光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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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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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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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电管理部门负责每天24小时向学生宿舍供应水电,但具体的用电时间由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供到每一间宿舍。学生宿舍水电费由学校全部承担,用水用电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必须做到人离灯熄、人走水关,不允许有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存在。 二、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电源增加负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室内私自增设灯具,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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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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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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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规定 2016-10-07 16:14:50 为加强管理、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针对学校大功率电器作如下规定: 一、校内凡新增单件功率大于2KW电器或累计功率超过原设开关额定功率的电器,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供用电可能性先行论证,然后报校园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审核,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批。申请单位持大功率电器使用许可办理购买、入库和报销手续。没有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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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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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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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校供水供电供暖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和维修,保证全校水电暖正常供应。 二、负责学校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活动场所路灯、管道等水电设备的维修。做好教职工周转房内水管、龙头、阀门、线路、灯头、开关、保险等水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及生活附属用房的水电设备和热力管道的维护、维修工作。 三、负责制订学校水电管理规章,参与制订学校水电规划,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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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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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中心工作人员“劳动节”抢修抽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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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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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中心清洗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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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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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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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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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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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办法和考核、检查评比制度。 二、负责学校教学楼、教学辅助楼、教职工周转房、援藏楼、行政办公区等楼宇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工作。 三、负责教学楼、实验楼的楼管值班、安全保卫及多媒体设备钥匙收发管理工作。 四、熟悉和掌握物业管理范围的公共设施和其它设备性能及完好情况,并及时进行维护、维修。 五、负责熟悉各栋教学楼内教室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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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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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清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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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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